我院积极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发布时间:2007-06-05 13:21:12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政法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全院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进而开展好经常性教育,院长签发文件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我院在思想上做到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从去年4月以来,该院按照上级政法委及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解决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方向和思想认识,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切实解决审判工作、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清醒地看到了一些不足,要求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指示精神,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在做法上做到“五个结合”,扎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向深入。1、把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开展“促进和谐平安建设、服务江西崛起新跨越”大调研活动有机结合起来。2、把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3、把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新进法院的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有机结合起来。4、把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在审判一线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中开展“以案析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5、把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在落实制度上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全院形成了一把手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干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教育,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且严格组织考试考核。该院将通过知识竞赛、考试等方式,加大考试考核工作力度,保证了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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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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