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能力显著增强    谈到过去一年的工作,江西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们畅所欲言。
    全国人大代表龙波舟说:“近几年法院的工作变化很大、成效显著,各项改革举措频出,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服务发展的意识都显著增强,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全国人大代表邱新海说:“法院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区域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司法保障作用,尤其在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开展工业园区法律咨询、妥善化解工伤等劳资纠纷、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做得非常到位。”
    2014年,江西法院围绕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昌九一体化等战略决策,出台了审判指导意见,推出了一系列司法服务措施,其中仅司法建议就有916条。这些服务举措,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特别是围绕建设法治江西的部署,出台贯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了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狠抓执法办案促进司法公正
    全国人大代表卢金生说:“近年来,全省法院受理的案件数大幅度上升,工作量非常大,同时也采取了不少有力措施狠抓执法办案、改进队伍作风,总体感觉法院办案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公正,老百姓的满意度也在提升。”
    江西法院去年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73992件,结案257539件,同比分别上升15.77%和9.8%,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1826件,结案1813件。
    全国人大代表余梅说:“法院去年深入开展非法证据排除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并进一步完善‘排非’程序和标准,突出庭审中心地位,坚持证据裁判,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
    为进一步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江西法院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真正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全年依法宣告12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江西法院规范减刑假释程序,通过认真审查书面材料、公开开庭查明事实、实地考察改造表现、及时公示立案裁定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等多种途径,严防暗箱操作,严防假材料、假奖励、假立功,全年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520件,无一起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全国人大代表陈康平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大幅增长,全省法院加强研判、审慎应对,正确区分合法借贷与非法集资,并提供有益的司法建议,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
    2014年,江西法院针对借款纠纷激增的新态势,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了借款合同、民间借贷案件41777件,比2013年上升15.29%,标的额123.09亿元,比2013年上升84.35%。
    全国人大代表兰念瑛说:“全省法院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群众最关心的司法公正问题,大力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大力落实院庭长办案机制,获得群众普遍好评。”
     陈康平代表说:“法院进一步加强了审判监督工作,保障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就上饶市法院系统而言,去年再审案件达49件,同比上升40%,其中改判9件,调撤19件,将防错节点从传统的事后前移到了审理全程。这不仅表现在自身纠错勇气可嘉,更可贵的是摸索出了一套科学有效的防错、纠错机制。”
    2014年,江西法院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委会制度,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院、庭长办案59554件。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严格落实办案责任,评查案件19782件,16名法官被追究办案过错责任。
    让群众感受打击“老赖”决心
    全国人大代表黄长林说:“江西三级法院的案件数都是一年比一年多,法官的担子一年比一年重。我也接触了不少法官,总体感觉法院的执行难问题比较突出,但是,解决执行难的成绩可圈可点,十分不容易。”
    2014年,江西法院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48096件,标的额122.56亿元,比2013年上升16.12%。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226件,执行到位7486万元;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包括20家金融机构、4个行政部门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与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发布“诚信红黑榜”,通过闹市LED显示屏、公交车移动电视、有线电视滚动字幕等曝光9281名“老赖”信息,促使948名“老赖”自动履行1.21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28854人,限制出境78人次,司法拘留1289人,追究刑事责任30人。
    去年10月份,江西高院出台了《关于适用新型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等新型执行措施的适用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并要求各级法院要根据当地的风土人情和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特点,有效利用各类信息载体,积极主动、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推行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前年两会上我建议全面建立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可喜地看到,从去年开始,江西法院已全面开始落实,司法公开迈出了关键一步。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及时公开周建华受贿案的判决书,消除了不少人的误解,收到良好效果”。全国人大代表邓辉说,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必然是看得见的公正、能感受到的高效、被认同的权威,这一切需要司法的公开透明,自觉做到阳光运作。
    兰念瑛代表说:“法院大力推进庭审公开建设,积极网晒裁判文书,健全触摸式信息查询系统,逐步推开网上办案,真正做到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敢于把司法的全过程置于大众面前,这是了不起的进步。”
    龙波舟代表说:“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为公众了解法院和旁听庭审创造条件,不断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2014年,江西法院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全省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3229份。
    全国人大代表侯玉雯表示,全国范围内的法院都陆续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向公众传递法院工作动态、法治信息,不少法院开始利用微博进行庭审直播。这一传播途径在社会与法院之间架起更加畅快的桥梁,实际上为社会的法治化提供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江西法院已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去年共发布案件和其他工作信息2.21万条,12次微直播重大案件的庭审、执行,举行新闻发布会147场;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社会各界14762人次参加。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杨慧芝经常受邀参加吉安市、县法院组织的公众开放日、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她认为,推行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开,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途径。江西法院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创新司法公开形式的做法很好,各项司法公开的举措是顺民心、合民意的。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