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专访 :江西高院院长张忠厚谈 传承人民性传统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0-01-18 10:32:35



    坚持司法的人民性是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推进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能削弱,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不能蜕变,方便群众诉讼的工作方式不能抛弃,这是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淡化司法的人民性,必然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也必然使人民司法事业走向歧路和险途。

  新的一年里,江西法院在传承革命老区传统、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有哪些新思路、新举措?1月13日,记者采访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

  人民法院报:江西是革命老区,一直以来有着优良司法传统。江西法院是如何继承这些司法传统并将其发扬光大的呢?

  张忠厚:江西是人民司法的发祥地,在井冈山斗争时期和瑞金苏维埃红色政权时期,老一辈的革命家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开创了人民司法事业之先河,铸造了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党的领导、服务人民、群众路线、司法公正、求实创新。这些司法传统在今天仍然有积极的意义。王胜俊院长在司法改革与中国国情研讨会上也曾经强调:“要重视传统法律文化遗产的积极作用,以史为鉴。我们多年来积累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应当认真总结继承并发扬光大。”

  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工作中,江西法院在坚持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省高院在去年组织了“司法的人民性”专题研讨活动,这次研讨增强了法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可以说,我们江西法院以有这样优良的司法传统为荣,并将继续弘扬下去。

  在实践中,我们把这些经验赋予了一些新的举措。比如加强民意沟通,在全省所有的法院都建立和开通了网上“院长信箱”,制定并下发了加强民意沟通的《工作暂行规定》,以实现邮件有反馈、有落实,畅通了民意沟通渠道。大力开展司法救助,设身处地想问题、找办法,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多办一些实事,努力惠及民生。推进司法大众化建设,深化司法协理工作机制和“三调联动”机制建设等。

  人民法院报:这些举措中,江西法院工作的亮点、特色是什么?

  张忠厚:江西特有的、亮点的工作就是“司法有根有须”的大众化建设。这其中有两个机制。一个是司法协理工作机制。简单来说,司法协理工作机制就是由政法委牵头、基层法院主导,以人民法庭为核心,乡镇、村、社区巡回办案(联系)点为依托,以司法协理员为根须,构建遍布整个乡村、社区的“庭、点、员”三位一体的司法协理网络,有效地缓解了法院“有根无须”的局面。通过在各乡村、社区聘请司法协理员,法院指导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老百姓不出村也能打官司。目前,我们全省法院共聘任司法协理员15302人,司法协理员协助调处矛盾纠纷8968件,成功调解案件6225件,参与信访维稳5683人次,可以说,效果还是很明显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到江西高院视察时,对司法协理工作机制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司法协理工作机制发挥了我们的政治优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从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种重视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司法大众化的做法值得坚持和发扬。”

  还有一个就是“三调联动”机制。这是由政法委领导、人民法院主导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联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室“搬”进法院,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既方便了人民调解组织对当事人就地促成和解,也有利于法院分流案件,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节约司法资源。

  人民法院报:您介绍的这两个机制,都体现了司法的能动性。那么,针对目前江西正在进行的国企改革,很多矛盾都有可能集中到法院来这一情况,请问江西法院将如何应对?

  张忠厚:司法尽管具有一定的消极被动性,但不能被无限放大,司法权作为我国一项至关重要的执政权,应当是积极的、能动的,必须服务于、服从于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任务和目标。江西省委在去年作出了两年内完成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这其中必然会有涉及清理企业资产、促进战略重组、妥善安置职工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很多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全省法院服从于省委作出的决策部署,通过对国企改革进行调研,强化对涉国企案件的审判指导,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为大局服务,这就是法院能动司法的一个重要体现。

  人民法院报:做到“为大局服务”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江西法院主要通过哪些方式呢?

  张忠厚:对于涉国企案件,我们主要通过出台政策、提供司法服务、严惩涉国企犯罪案等方式来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去年,我们省高院通过组织调研,出台了保障国有企业改革的12条意见,并与省国资委联合下发了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稳定的会议纪要。在共青城的国企改革过程中,省高院提出了妥善处理涉共青城国有企业案件的7条意见,为共青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此同时,全省法院坚持依法惩处在国企改革中贪污贿赂、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国有企业改制、破产案件127件,协助有关部门安置职工37048名。

  人民法院报:我们看到江西法院采取了那么多司法为民、利民的措施,请问您希望最终达到怎样一个效果呢?

  张忠厚:一句话,就是要发扬优良的司法传统,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们江西法院将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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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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