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4-03-12 20:21:01



    3月12日上午,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该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剑勇主持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陈井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段建华讲话,井冈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五督导组组长谢英武到会指导。

    会上,段建华带领全院干警学习了《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教育实践活动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要求抓好思想发动、学习教育和意见征求;二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要求深入查摆剖析问题,撰写好对照检查材料,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

    就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陈井伟提出了四点要求:首先,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吉安市委和井冈山市委的部署上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解决突出问题、践行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司法能力、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创先争优、实现法院科学发展的有力抓手。其次,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活动有效开展。要准确把握活动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抓住为民务实清廉的活动主题,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开门搞活动、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外力推动;要突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对象,以庭(科、局、室、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始终坚持“四风”问题的整改提高,实现解决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的有机统一。再次,要紧密联系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在活动中,要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作为基础,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作为关键,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作为根本,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抓好重点任务落实。最后,切实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推进活动顺利进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吉安市委和井冈山市委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督导组的督导,加强宣传,统筹兼顾,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

    谢英武就井冈山市法院如何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出成效、创出特色提了三点意见:一是切实地把握井冈山市委的总体要求和精神。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着力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照“理想信念、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讲”四面镜子,做到边学边查边改,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认真开展,突出把握关键环节和节点。党员干部要以饱满的精神参与活动,以务实的作风推进活动,以实践成效检验活动。三是认真做好督导工作。督导组将摆正角色定位,在了解督导单位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提出意见建议,做到尽责不邀功,督导不包办。对督导对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全程、全面督导,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井法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