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走他人掉落提包要求以钱换包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5-07-28 16:45:35


    井冈山法院网讯  2015年2月17日,王某在逛街途中看到摆摊卖衣服的张某抱在怀里的手提包掉落在地上。王某走过去将包捡起来,发现里面有现金和手机,于是夹着包迅速离开。不久后,张某发现手提包不见了,便多次拨打包内手机号码。最后,王某与张某通过电话协商,王某返回张某除了现金以外的其他物品,要求张某支付报酬500元。

    近日,经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王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http://epaper.jxnews.com.cn/szpt/2015/07/07-27/xfz/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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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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