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纸箱引发血案 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近万元

  发布时间:2015-07-02 11:26:27


    井冈山法院网讯  因一个废纸箱而引发猜疑继而双方大打出手,造成他人受伤入院。6月28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对这件侵害他人健康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王力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李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计9458元。

    王力与李小均在井冈山新城区菜市场做生意,王力卖菜,李小卖烤鸭。2014年12月16日晚,因王力摆摊的废纸箱丢失了,王力怀疑是李小扔掉的,开始辱骂李小,双方发生争执并打架,王力将李小的左手咬伤。之后李小到井冈山市某医院进行了清创处理、缝了14针,并住院治疗17天。2014年12月19日,李小的伤情经江西吉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评定李小损伤程度为轻微伤。2015年1月8日,井冈山市公安局对王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其行政拘留5日。因王力拒绝赔偿李小的相关经济损失,李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力赔偿其相关经济损失共计4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力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正确对待日常生活中的矛盾与纠纷,因琐事与李小发生争执,并将李小咬伤,造成其经济损失,李小所受的损害与被告的行为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对李小造成的经济损失王力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李小在与王力的争执过程中亦未采取正当措施防止双方矛盾激化,导致双方相互撕扯打架,对其自身伤害结果亦应承担一定责任。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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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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