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男子外逃三年终归案

  发布时间:2014-06-06 15:24:38


    井冈山法院网讯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聚众斗殴事隔三年,终难逃法网,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贺新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12月29日晚,因郭良与江右、肖龙新存在言语不和,双方在电话中约好见面。郭良准备好勾刀、铁棍,驾车搭载被告人贺新、彭林、尹光、谢喜前往指定地点。而另一边肖龙新、吴江江携带砍刀前往,双方相遇后便下车手持武器互相殴打。殴斗中郭良、肖龙新、吴江江等人受伤,事后双方逃离现场。经鉴定,郭良、肖龙新的伤情均为轻伤甲级。

    案发后贺新外逃,2013年12月17日,井冈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将 “最后一条漏网之鱼”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良与肖龙新因言语不和,争强好胜,邀集多人持械斗殴,被告人贺新持械参与斗殴,其行为已经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贺新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该院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至此,时隔三年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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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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