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伤丈母娘 妻子不满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3-07-29 08:23:58


  井冈山法院网讯  我国好多地区有句老话“丈母娘爱郎,小孩爱糖”。一般来说,丈母娘和女婿的关系比婆媳之间的关系好相处多了。但被告盛石竟然出手打了自己丈母娘,原告胡芳心中非常恼怒,心中本来就对被告的怨念一下就爆发了。2013年7月25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告盛石和被告胡芳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于2011年11月23日在井冈山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12年4月26日生育男孩盛景浩。因原、被告婚前感情基础不牢,婚后也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常常因抚养小孩问题等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打闹,致使夫妻感情不和,被告甚至打伤了原告,致使原告医院治疗。原告还曾因夫妻双方的打闹报了警。由于夫妻双方都要工作,原告便将小孩交给自己母亲照顾。2013年伊始,胡母便在湖南老家带着外孙。2013年3月,被告到胡芳湖南家中,欲接回小孩,不料与胡母发生争吵,甚至打起来了,造成胡母轻微受伤。因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就更大了。2013年6月,胡芳起诉至法院,要求与盛石离婚。

  受理本案后,办案法官积极调解。盛石知道自己平常的行为给胡芳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打伤丈母娘的行为更不可饶恕,这段婚姻已经不可挽回了,于是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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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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