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帮工致残 法院调解息诉

  发布时间:2013-04-01 16:08:16


    因自家建房,请隔壁邻居前来帮忙,在帮工过程中,隔壁邻居不慎从二楼摔伤并致九级伤残,因赔偿问题闹上法院,4月1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因无偿帮工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李海因自家建房人手不够,遂请隔壁邻居李辉前来帮忙,因两家关系一直不错,这种帮忙也是无偿的,当房子二层封顶时,李辉负责打振动棒,在操作过程中不慎摔倒到一楼,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原告李辉各项经济损失达86569元,被告在支付部分医药费后不予赔偿,经协商无果后,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李辉在无偿帮工过程中受伤,被帮工人即被告李海依法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经明法释理,被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原告也自愿放弃部分权益,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由被告李海赔偿原告李辉共计80000元整。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并对法院的工作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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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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