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你们执行法官辛苦了,我代表我们公司向你们表示感谢,拖了二年多时间,我公司损失很大。通过法律来维护我公司的权利就是如此给力。”该市电信公司龙市分公司吴经理对正在现场的执行法官如是说道。    2010年7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分公司将位于该市龙市镇圩镇的7间店面出租给汤某等7人,并与汤某等7人签定租期一年的店面租赁合同。2011年7月合同到期后,该公司的7间店面因另有用途不能再出租。但汤某等7人未按合同约定搬出所租赁店面。该分公司负责人多次要求这7名个体户按合同约定腾出店面,可每一次汤某等7名个体户都以各种借口拒绝腾出。无奈该分公司将这7名个体户诉之法院,法官依法主持调解。该公司遂分别与汤某等7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了汤某等7人于2011年10月1日前将各自承租店面腾出给该分公司。但汤某等7人到期后仍不履行,该分公司向该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1年10月26日,负责此案的张法官依有关执行法律程序来到龙市镇该分公司门面处逐一张贴告示通知限期搬离,与7名个体户逐一沟通并宣讲法律规定,并送达执行通知书。2011年12月20日,该市法院执行局张法官再次来到电信的门面处,7名个体户仍在经营自家生意,丝毫不把法院的执行法律文书告示放在眼里。为了让这些案件尽快执行到位,张法官带执行局3名干警一家一家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请他们遵守法律规定。但汤某等7名个体户都油盐不进,以各种说辞来推脱。就这样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每一个月都去做工作,但这7名个体户也总能找借口推脱。持续到2012年3月逾期5个多月了。汤某等7名个体户仍以各种借口不腾出店面。面对这种情况,张法官向该院执行局领导作了详细汇报。
    2012年3月29日,该市法院执行局刘证信局长一行9人来到该市龙市镇圩镇该分公司的电信大楼处,对到期不还店面的个体户进行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刘局长根据预先制定的强制执行方案进行了分工和布置。让具体负责这些案件的张法官先约谈了不愿腾出店面的个体户。最先约谈的是汤某,他是做家电维修的,反对腾出的意愿最强烈。张法官先对汤某讲清不按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按时搬出的后果,随即下达了对其进行处罚的决定书。汤某仍蛮横不讲理,并拍桌子宣称“今天死都要赖在店里”。
    见到这种情形,刘局长率执行局的干警及该市电信分公司工人20余人进行强制搬出。按照分工同时打开7间店面搬出物品,并对汤某进行强制带离现场。面对法院坚决执法的强大压力,汤某等7名个体户嚣张气焰顿消,不得不自已用拖车搬离店内的物品。七八个工人也帮个体户搬出店内的物品,待清理完店内物品后即对7间店面的卷闸门进行拆除。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其他六位不腾出店面的个体户也自知耍赖是不对的,都一一清点搬出的物品,并接受法院的处罚决定。经过一天时间,7名个体户各自搬走了自已的物品,腾出了各自承租的店面。这样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该院执行局干警的通力合作下顺利平安的执行完毕.通过这次执行活动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诚信,提升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公信力和威慑力,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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