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庭外巧调解 两案件和谐解决

  发布时间:2012-03-31 15:58:00


    井冈山法院网讯  3月29日,江西省井冈山市法院民二庭办案法官仅用半天时间,成功调解了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王某、胡某与被告罗某原系好友,2011年罗某因生意投资缺少资金遂向王某和胡某分别借了3万和4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并答应在年底归还。之后,罗某却因投资失误致使所借的7万元无力偿还,还刻意躲避原告,罗某的这一举动也导致了双方关系的剑拔弩张。因罗某已无法找到无奈之下,王某、胡某遂诉诸法院。

    主办法官在经过了解案情后,为了让剑拔弩张的一对朋友可以握手言和,决定先寻找被告并进行调解。在经多方努力找到被告后,先对原告激动的情绪进行安抚,让双方在心平气和氛围中进行谈和。在调解中,原告一再要求被告必须在两个月内偿还所有的借款,被告却表示根本没有这个能力,需一年时间才可偿还,双方的心理差距导致原本平静的心态在调解中又激起千层浪,双方再次陷入僵局。

    确实,由于投资失败被告也没那么多钱来偿还借款,于是主办法官们想出了“放水养鱼”采取分期偿还的办法,即由被告在一个半月内先还一部分借款,剩余的按期给付。这样既保护了原告的经济利益,又给了被告更多的时间可以缓一缓能够“翻身”。

    于是经过法官热心真诚、合情合理的劝解,使双方当事人最终得以互相谅解,原被告终于握手言和,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也得以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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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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