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2012年3月29日早上,一农村妇女颜某拉着该院执行局谢法官的手连声说:“谢谢你,太感谢你们了。我找村小组的要那征地补偿款,三、四年了,天天去要,他们都不付钱,还是法院有办法,这么快就帮我拿到钱了,谢谢你帮我讨回了公道。”    这位农村妇女颜某的丈夫胡某是井冈山市拿山乡长路村长塘组常住户,本村村民。胡某在2006年11月6日依法承包了土地。2009年该市建工业园区,征收了胡某及长塘村民小组其他村民承包经营的部分土地。该组领取了征地补偿款后,按每户8000元分配给本村村民。但是,该组截留了胡某的8000元不给。胡某及家属得知后,多次找到该组组长李某索要,该组组长都置之不理。2010年10月份,胡某因病去世。2012年1月胡某的妻子颜某无奈诉之该市法院。该院法官依法判决该组三日内给付截留的补偿款8000元。
    该小组组长收到判决书后仍不给付。该院法官考虑到颜某的生活困难,在龙年的春节前就予以执行立案。主办这个案件的谢法官在春节前多次找到该村村民小组组长李某,李某者以各种理由推脱。谢法官又从该小组其他村民了解到补偿款就截留在李某手上。为了尽快解决颜某的困难,谢法官用了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力求春节前让颜某领钱过年。但经查该组组长李某银行无存款,家里也无可执行财产,以致春节前执结此案没法完成。过了春节,谢法官立马对该组组长李某进行追踪。但这时该组组长却玩起了“躲猫猫”,手机关机,白天不在住所。这些都无法让谢法官放弃对其的执行。2012年3月连续半个月谢法官只要有空隙时间都带法警在该市城区李某的经常落脚点逐一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27日,终于在该市一商业街找到了正在某商店的李某。谢法官立即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拘留。李某终在法官的强制措施面前同意给付截留的征地补偿款8000元,并立即带执行人员到他家里拿出执行款履行完毕。就这样在井冈山法官不懈努力下,一起村小组长截留农民征地补偿款的案件成功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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