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相争为房产,法官悉心巧调解

  发布时间:2011-11-17 13:48:06


“这下我就不用担心自己老无所依,老无所养了,也不用操心她们姐妹俩为这房子争得头破血流,老死不相往来了。”拿到调解书,朱阿姨那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原来,原告刘某和被告朱某是亲姐妹,茨坪新村改建时,她们与另一姐妹在母亲朱阿姨的主持下签订了一份分房协议。房屋建成后,产权却登记在朱某与朱阿姨的名下,刘某多次找朱某协商未果,为此两姐妹反目成仇,刘某一怒之下将朱某告上法庭院。朱某接到诉状后又申请将其母亲朱阿姨追加为当事人,称侵占刘某房屋的是她们的母亲,而不是自己。

本案法官考虑到亲情的重要性,多次找到当事人,从法理和情理方面进行悉心的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合法合理地解决了这起纠纷,有效的维系了当事人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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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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