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你们法官说到我心里去了,我服了。”9月19日,井冈山市法院执行人员充分讲究执行艺术,通过说服教育,成功结开了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2008年底,申请人章某夫妇与被执行人蔡某夫妇共同来到井冈山市石市口种植西瓜。起初,双方合作关系良好,随后因分红产生纠纷。2009年6月某日,蔡某夫妇带人到双方合伙种植的西瓜地里抢摘西瓜,章某夫妇闻讯赶来,双方发生争执,继而大打出手。该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蔡某夫妇因分伙协议不公私自带人到瓜地摘瓜不当;章某夫妇为阻止蔡某等人摘瓜引发打架,其行为亦不妥。故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决蔡某夫妇承担章某妻子医药某542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于立案后的第三天即来到蔡某种植的西瓜地找寻被执行人。面对执行人员,蔡某夫妇抓住散伙协议分配不公的事实,与执行人员算起“投资账”来。虽然案件标的很小,但执行人员觉察到双方矛盾相当尖锐,处理不好,两家关系可能进一步恶化。此案虽经执行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但被执行人仍表示,“钱我是不会出的”。
    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同时不激化双方矛盾,执行人员另辟蹊径,抓住申请人也有过错的事实,在突出双方过错的同时,强调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以及了结该案对日后双方生产活动都更为顺畅的现实。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终于被执行人员的工作诚意所感动,表示执行人员的话很在理并主动将全部执行款交到执行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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