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未还朋友反目 执行和解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0-08-27 07:11:34


    井冈山法院网讯  8月26日,在井冈山市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两位因借款未还而反目的昔日好友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双方当着执行人员的面,握手言和并重归于好。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尹某系相识十余年的朋友,在井冈山市合伙开办了一工艺品加工厂。因经营不善,加工厂经营一年后就亏损严重,双方经合计决定分道扬镳,该厂由尹某一个继续经营。作为出资补偿,尹某承诺支付李某3万余元。李某在多次催要该款无果后,朋友反目成仇,不得已将尹某诉至法院确认该债权。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局的办案人员发现,该案法律关系明确,双方本系多年朋友,合伙期间关系尚佳,且生效调解书表明被执行人履行态度较好,如能尽快了结该纠纷双方或许能够尽释前嫌。当天下午,执行人员在申请人的带领下,找到了被执行人尹某。

    执行人员了解到加工厂现因销路打开,经营利润不错,继续合作对双方都是好事。于是便以此为突破口,经过半个小时的说理教育,双方当事人被执行人员的工作热情所折服,最终答应双方重新合伙经营,申请人主动表示撤回执行申请,和解协议的达成让朋友又重新走回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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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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