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开进监狱,现场调解离婚

  发布时间:2010-08-24 10:26:09


    8月23日上午一大早,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便匆匆赶往南昌市新建县赣江监狱,就地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解除了双方当事人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

    原告曾某与被告廖某于199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年40岁的廖某因参与赌博被羁押于南昌市新建县赣江监狱服刑。今年7月,曾某一纸诉状将廖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廖某离婚。为此,该案承办法官赶赴赣江监狱,现场调解此案。

    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女儿的抚养权及探视权问题,原告曾某怕正在服刑的廖某会影响到女儿的健康成长及前途,坚决不同意女儿由被告抚养,也不同意被告探视女儿,而被告则认为自己虽然被判刑,但出狱后自己会改过自新,不会给女儿带来负面影响。

抓住争议焦点,承办法官从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出发,对原被告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终于促使双方就离婚以及小孩的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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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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