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1月25日,笔者从井冈山法院了解到,该院得当地群众举报,于今晨六时在被执行人刘士家中将其截获,被抓时此人尚在收拾行李,仍准备继续外躲。    据悉,被执行人刘士系井冈山本地人,以承包小型建筑工程营生。2007年初,刘士以资金周转为由先后向郭回山、石清、彭梦吉(被执行人表哥)三人借款计人民币五万一千余元,到期未予偿还。三人经索要无果,相继将刘士告上法庭。井冈山法院接案后,或调或判为三人确认了债权。
    法律文书生效后,刘士起初以没钱为由拒绝偿付,后在该院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刘士与三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并约定还款期。至此,刘士便外出躲债,去向不明。
    该院在措施用尽的情况下,找来刘士住处所在地的村民组长及周围邻居,向其说明利害关系,望能得到他们的协助,尽快找到被执行人下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村民为之所动,均表示同意配合。
    今晨六时许,该院执行人员接到举报,被执行人刘士已于昨夜回家,随时可能走掉。得悉该情况,执行人员迅速出击,将刘士堵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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