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胞姐弟争遗产 法官调解解纷争

  发布时间:2009-10-13 09:42:36


    2009年10月13日,井冈山法院茨坪法庭的法官,经过耐心说理、教育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姐弟财产继承纠纷案,化解了姐弟之间多年的恩怨。

    李姐与李某系同胞姐弟。其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栋旧宅,建筑面积200多平方米。该房至今未进行分割,一直由弟弟李某管理。因李姐要求依法分割此房,遭到其弟李某强烈反对, 2009年9月12日,李姐遂将其弟李某告上法庭,要求与共同继承其父所有的一栋建筑面积200多平方米房产。而其弟则辩称,按照农村风俗,既然姐姐已出嫁,就无权再回娘家继承父亲留下的遗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此类案件的处理还是尽量通过做工作,使双方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先后四次来到被告李某的家中,在人民陪审员和茨坪街道办事处人员的有力配合下,向李某明理说法,通过多次“疏通”,被告明白了女儿与儿子在法律上均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姐弟俩也最终握手言和,共同商定了房产继承事宜。本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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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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