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保证父债女还 视同儿戏恰被拘留

  发布时间:2009-07-15 07:30:08


    7月14日,井冈山市法院执行人员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担保人进行司法拘留。被拘留人为父亲担保后却迟迟未见履行,终尝苦果。

    家住井冈山市东上乡的林作义因女婿修路急需资金,向胡俊德、胡新根借到4万元。双方对此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该案在诉至法院后,双方进行了调解,林作义承诺于2008年年底将借款偿还到位。

    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胡俊德、胡新根申请该院强制执行。今年5月份,执行人员因被执行人怠于履行,曾将被执行人经营的一店面进行了查封。被执行人女儿林育霞在此情况下,主动为其父亲作出担保,其保证将于5月底先凑齐1万元,剩余款项在2个月内付清。

    至将林育霞拘留前,执行人员与其通过三次电话,督促其尽快履行,否则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7月14日,执行人员在说服无效的情况下,鉴于被执行人林作义身体欠佳不便拘留的情况,决定对视担保为儿戏的林育霞司法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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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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