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下午,家住江西省遂川县的民工骆德球从井冈山市法院执行人员的手中接过了其在该市辛苦4个月的民工工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2008年8月至12月期间,申请人骆德球在被执行人谢爱国承包的井冈山市黄洋界护坡工作中做点工,合计工资8000余元。工程结算后,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推托给付,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被执行人诉至法院确认该债权。
    今年6月23日,因被执行人迟迟未给付该民工工资,申请人申请该院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受理该案后,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秉承“快审快执”的办案思想,在查明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尚可的情况后,果断将案情层报院长审批,对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该强制措施的采取,收到了立竿见影的实际效果,被执行人在看守所内多方筹款,在被拘留后第2天即委托朋友将执行款送到了执行人员手中。至此,立案20天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得以执结,农民工劳作4个月的工资得到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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