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人性化办案 债务人主动赔款

  发布时间:2009-06-03 08:38:46


    井冈山法院网讯  6月1日下午,被执行人黄某主动向井冈山法院执行局交来了拖欠三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当他表示要请执行法官吃饭被婉拒后,这位话语不多的中年男子真诚地向在场法官说了声“谢谢”。

    据了解,被执行人黄某是井冈山本地的农民,2005年8月,因违章驾驶农用车致同村人刘某轻伤。事故发生后,缺乏法律常识的黄某唯恐受到处罚而外逃。2005年11月,井冈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黄某赔偿刘某医疗等费用一万元,但因黄某去向不明,此案一直未能了结。

    2009年5月,刘某向法院提供线索,说黄某已经回家。执行法官立即展开调查,却查明黄某此次回来是因为其子不幸夭折。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并未机械地向黄某施加压力,而是找到黄某亲属,委婉地向黄某阐明利害关系。

    黄某知悉后,感动不已,在其办理完身后事第一时间赶到法院,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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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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