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田里烧草酿灾 七旬老人晚年获刑

  发布时间:2009-04-02 16:40:16


    井冈山法院网讯,年过70的老人在自家责任田里燃烧杂草,却因风大引起火灾,烧毁森林。2009年4月2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谢星发失火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星发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1日16时许,被告人谢星发在井冈山市新城镇“风景坡里”的自家责任稻田烧田埂杂草,因为风大,火势顺着田埂烧往上方山林,导致“风景坡里”山场大面积被烧毁。后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此次过火面积为93亩,受灾面积为75亩,损失杉木立木蓄积26立方米,松木立木蓄积37立方米。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星发因疏忽大意而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过火面积93亩,受灾面积75亩,损失杉木立木蓄积26立方米,松木立木蓄积37立方米的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被告人谢星发年纪已达72岁,系初犯,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其认罪态度好,有一定的悔罪意识,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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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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