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外逃寝难安,一朝获刑心终宁

  发布时间:2007-08-30 16:24:10


    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后外逃十年终被抓捕归案的被告人樊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另六个月。被告人樊某某在法院宣判后对法官说出了一句压抑多年的心里话:“这几年在外头做什么都不安心,生怕被抓,现在终于可以安心了”。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樊某某于1996年10月至1997年9月担任国有企业井冈山市拿山林场会计期间,利用自己职务便利,采用虚列开支票据、收入不入帐等手段侵吞公款人民币15669.73元。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被告人举家外逃至广州市。2007年6月10日,在租住地派出所的一次例行检查时,还不知自己已成网上追逃人员的被告人主动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民警上网查对,被当场发现抓获。就这样,外逃十年后仍没逃脱法律的制裁。

    鉴于被告人樊某某在归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赔了全部赃款,确有悔改表现,为此法院对其依法适用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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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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