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2013年3月5日,井冈山法院全体执行人员集中对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进行学习,并完成对该院相关执行制度的配套修改,实现了新、老执行制度的无缝化对接。    2013年1月1日,新《民诉法》开始正式实施。此次《民诉法》对立案、审理、执行等各项制度都进行了部分修改,可以说适用性及可操作性越来越强。为正确理解和把握新修改《民诉法》的条文和立法精神,妥善应对新《民诉法》实施后执行局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便于尽快将《民诉法》的修改精神融入到执行工作中去,该院执行局自元月1日起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认真学习新《民诉法》,深刻领会、研究该法中的条文内容和精神,确保做到理解无误、适用无误、解释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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