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协助法院执行 认错悔改被罚五千

  发布时间:2011-07-12 11:15:54


    近日,笔者从井冈山市法院获悉,因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的留守负责人拒不协助法院执行,被处以5000元罚款。

    据悉,该院在执行井冈山纸业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一系列案件中,经执行人员大量而细致的工作,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终就执行事宜达成以物抵债的和解协议。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留守负责人刘日辉却借以种种理由拒不配合清点,使得案件执行一度无法开展。在告知其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后,刘日辉仍是回避不见。为此,执行人员在将情况呈报审批后,决定对刘日辉罚款5000元。

    在收到罚款决定书后,被罚款人主动承认了错误,并作出保证,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无视法律尊严与执行权威的人终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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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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