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12月7日上午,井冈山市法院执行局传来阵阵笑声,原来该院执行人员通过依托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在该市主要领导的支持与关爱下,一起执行近10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得以执结。申请人许光其从执行法官手中拿到执行款后激动万分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井冈山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诉原井冈山市工艺美术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1995年7月起,许光其所挂靠的井冈山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为原井冈山市工艺美术厂承建职工宿舍及修缮部分厂房。工程完工后,经审计,工艺美术厂尚欠许光其建设工程款201228.49元。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1999年4月19日作出(1999)井经初字第3号民事调解书,工艺美术厂承诺于2000年4月前分批将该款项履行完毕,但始终未予履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已将十年,因原工艺美术厂已企业改制,法人资格不复存在。2005-2006年,原工艺美术厂在改制过程中,曾明确将许光其的工程款123821.36元列入改制成本,但因企业改制及市政府领导考虑优先保障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需要,该案执行款始终未到位。
    尽管十年来,办案人员对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及改制情况作了大量调查,但其法人资格灭失且难以找到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使得该案积压时间过长,不尽快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有效保护,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为此,我院院长郭泽庆及执行人员紧紧依托党委领导、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联动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争积与市政府、市国资局、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后,专题向市政府报告行文,请求对原井冈山市工艺美术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协调执行。在市委梅黎明书记及政法委尹健民书记的厚爱下,市政府同意从原工艺美术厂土地出让金中拨付该案全部执行款。至此,一件积压近十年,矛盾易激化转化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今年以来,该院执行局共受理执行案件131件,执行标的902.7万元,执结122件,结案标的792.4万元,结案率为93.1﹪。执行工作在创下了建院以来收结案新高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得了广大当事人的积极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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