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5月17日中午1时30分,当大多数井冈山人还在午休之际,江西省井冈山市法院执行局的2名执行人员叩开了1名“老赖”的大门。经过近1小时的说理教育,被执行人在交纳2000元执行款后表示,剩余款项将于1周内付清。    2009年10月,张某向朋友彭某借款20000元用于生意周转。借款到期后,彭某经多次向张某催要借款无果后,向法院起诉确认该债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和执行人员玩起了“时间差”。据申请人反映,执行人员上班期间,他不明去向;执行人员下班后,他随即回家。得知该情况后,执行人员于当日中午来到被执行人家中。面对执行人员,张某顿时傻了眼。在制作执行笔录过程中,执行人员了解到,被执行人家中确系一贫如洗,逃避执行人员也系无奈之举。
    在此情况下,执行人员经过说理教育,被执行人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凑齐了2000元执行款,表示剩余款项将于1周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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