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井冈山市法院执行人员针对一被执行人的违背保证拒不履行的情况,果断将其运送啤酒的货车予以扣押,使得案件迅速告结。    2009年3月,被执行人周建华因生意周转向申请人尹茂春借款50000元。申请人在约定的借款期限界满后,因催收无果,向法院诉请确认该债权关系成立。该院经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应于2009年7月初将该款归还。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通过说理教育,被执行人主动交纳了20000元执行款,并就余款写下保证,承诺于9月20前全部履行完毕。界至保证交款期后,执行人员致电被执行人,却得到了种种无理推拖回复。为此,执行人员根据线索,果断将被执行人一辆运送啤酒的货车予以扣押。
    由于该强制措施将切断其经济来源,被执行人对此触动极大,立即将余款送交至执行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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