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5月11日,井冈山法院执行人员果断出击,查封被执行人林某正在经营的两间店面,并将店内物品扣押封存。在强大的执行措施压力下,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这个曾五次违背履行承诺的被执行人最终在法律面前低头。     被执行人林某是井冈山市东上乡的一名个体经营者。2005年4月,林某以急需资金周围为由向申请人胡某借款人民币4万元,并承诺自2005年5月起分期向胡某偿还,每月一万还清为止。但该款到期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被执行人告至法院并经确认该债权关系成立。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林某所在地送达执行通知书,林某避而不见,而是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与执行法官沟通,要求执行人员不要到其家中去并承诺一周内自动履行,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到该案可能对林某产生的社会影响,答应了其要求。而后的三个月间,被执行人却以同样的方法先后四次向执行法官做出承诺,无一实行。
    被执行林某的行为已严重阻碍了该案的执行进程,导致该案欠拖不结,经该院院领导批准,执行人员周密部署,果断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林某的相关财产,迫使林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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