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装炸药不幸受伤 法官远奔异地执行

  发布时间:2008-03-05 12:24:01


    井冈山法院网讯 3月4日下午,家住井冈山市下七乡的谢宇辉从井冈山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了3万元执行款时激动的说到,“感谢执行法官,这真是我的救命钱。”

    申请人谢宇辉从2004年起就一直在江西水电工程局下设的井冈山仙口项目部工作。2007年9月的一天,谢宇辉在填装炸药过程中,突然不幸发生安全事故。申请人的左眼在事故中完全失明,右眼视力也急剧下降。之后,经井冈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被执行人江西水电工程局应预付3万元治疗费用于申请人的治疗。今年年初,由于该治疗费用迟迟没有到位,而申请人的眼睛如果不及时进行手术治疗,将导致其双眼失明。为此,申请人向该院递交了执行申请。

    执行法官在接到案卷后,从申请人的实际困难着手,决定迈南昌执行该案。

  3月3日,该院2名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江西水电工程局所在地,找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的同时,改变机械执行的做法,力争为日后申请人拿到后续治疗费,促成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上做文章。经过执行法官数小时的思想工作后,被执行人自动将3万元执行款转入该院执行帐号。

  执行法官从南昌回来的第二天即将执行款交到了申请人手中。该案因此得以成功执结,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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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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