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案 一心为民

——记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伍祖彬

  发布时间:2008-03-13 08:39:16


    井冈山法院网讯  伍祖彬同志是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在民事审判的工作岗位上,他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用自己的行动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他严格依法办案,尽力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的良好社会秩序,构筑“和谐平安井冈山”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依法审判,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自1990年参加工作以来,伍祖彬先后在法庭和民庭工作了十七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七年。在这十七年的时间里,他审结了1000多件民商事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千方百计为当事人着想,真心实意为当事人办事,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定纷止争,努力实现办案的最佳效果。经他审结的1000多件案件,无一裁判不公,无一被改判,无一发回重审,无一导致当事人上访、缠诉,无一引发矛盾激化和集体上访,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较为完美的结合,被当地群众誉为“信得过的好法官”。

             依法调解,尽可能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在办案过程中,伍祖彬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办案的着力点,找准并把握好公正和当事人满意的结合点,不仅坚持公平、公正,而且始终对当事人怀有一颗关爱之心,用一份真爱去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赞同,从根本上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定纷止争。

    在处理段春兰等人诉井冈山市厦坪镇安定村段家组及几十户农户为代表的十多个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和柳春逢等几十位民工诉倪建庆为代表的几十个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过程中,伍祖彬是磨破了嘴,跑瘦了腿,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硬是把其中绝大多数案件调解结案,即使是几个调解不成的也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息诉服判,没有发生一起矛盾激化和群众涉诉集体上访的案件。也正因为如此,他开创性地提出了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各个环节的大调解机制,并针对不同的阶段总结出了“融情于法”、“换位思考”、“联系基层”、“分清利弊、说服教育”、“以保全促调解,以执行促调解”等调解方法,大大地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在他所审结的案件中,每年的调解结案率都在70%以上,他自己也被当地群众和同事们誉为“调解能手”。

           认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增强民间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能力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伍祖彬采取了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首先是深入街道调解委员会和司法服务所就调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答疑解惑,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其次是通过邀请人民调解员观摩庭审或直接参与诉讼调解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员处理纠纷的能力;第三是与井冈山市司法局就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联系制度,对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以及急需解决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稳步进行。

第1页  共1页

责任编辑:王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