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刚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新人,怀着一切归零的心态,懵懵懂懂但却勇敢地出发,似乎什么都不懂,似乎觉得以前在人民网、新华网经常看到的那些字眼如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等一下子离自己好近好近,近到它们将渗透在工作的每一处,如沁入骨髓一般。这本来就是一个类似于悖论的东西,如果你把这些“官样词汇”当做行为准则,则你会成为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如果你只把这些理论当做理论,口头上说说而已,那么它也就只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甚至会成为最直接最深沉的讽刺,讽刺职责与现实的相距甚远。    以前,我总觉得“为人民服务”、“一切从群众出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些只是政治课本里的内容,觉得都是很不切合实际的说辞罢了。对于有些人,这些只是他们对群众开的空头支票而已;但对于一些人,却是一生的信仰与追求。进入法院短短的这段时间,一些司法从业人员的行为和操守,还是让我为之一震,真正的为人民服务,真正的为民司法。
    翻看井冈山市人民法院的自办杂志画册——金色天平情系井冈,一个名字进入我的眼帘,宋鱼水。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她是何许人也?为什么要学习她的先进事迹?画册只有图片没有过多介绍,于是我百度了。
    看完她的故事,感慨颇多。守护正义的天平,辩法析理让胜败皆服。其实宋鱼水做的只是一个法官应该做的事情罢了,但她把作为一名法官的基本工作做得却很扎实很突出,于是她就不一样了。有一句话说得很好:把简单的事情做得不简单,你也就不简单了。对其尤为印象深刻的是她说过的一段话:“中国老百姓如果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走进法院大门的。许多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进法院一次,如果就是这唯一一次与法律的接触,却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得到一个想不明白的结果,就会在他们心中留下深深的伤痕;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就会增加一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对社会的信心。”朴实简单的话语,听着像拉家常似的,却让我看到了真正的群众立场,道出了朴素的法官良知和平凡的法官追求。
    宋鱼水从来没有讲过一句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她用沉默、温柔却无比坚强的法官力量,“甘化我身守正义”的铮铮铁骨,诠释着“毕生护法为人民”的耿耿丹心。
    作为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人民司法从诞生之日起,就把服务人民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与人民群众建立了鱼水深情、血肉联系。
    对于群众观点大讨论这样的大型活动要避免走马观花现象,抛弃应付心理。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只有从思想上引起重视,才会出现一滴水见太阳的效果。有的人认为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的活动是做给上级领导看的“花架子”工程,一阵风过后,该怎么做还怎么做。每一位司法人员都应该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参与,这样才能真正悟透群众观点。    
    坚持群众观点,践行为民司法,我认为在工作中需要做到:忆兮群众观点,行兮司法为民。
    忆兮群众观点,就是要在意识上转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将群众观点刻入脑海,让其像一个人的记忆一样,如影相随,丢也丢不掉,忘也忘不了。毛泽东同志曾在党的七大闭幕式上把人民大众比作“上帝”,号召全党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感动上帝”;认为解放战争要取得胜利,除了多打胜仗外,最重要的是“感动上帝”。战争年代,群众是上帝;现代社会,群众更是上帝,他们是一切工作开展的源头活水,他们是司法工作的肥沃土壤。所以,一切要从改变观念开始,如果群众观点深入每一个司法人员的灵魂深处,那么就会实现真正的为民司法。
    行兮司法为民,就是要在行动上落实,时刻践行司法为民,将司法为民付诸行动,让其像一个人的习惯一样,随时随地,不可或缺地弥漫在工作的每一分钟里。前段时间看到一则报道,社区居民为了行走方便,在绿化地上踩出了一条“路”。经过现场勘察,社区干部当即表态:这是群众的真实需求,应该尊重民意。三天后,一条崭新的石板路“应需而生”。这条石板路的从无到有,让我看到了最生活化的群众观点和注重居民实际生活体验的群众立场。因为这是一种无声的民意,是居民们“用脚投票”公选出来的最佳路径。类比到司法工作中,我们的司法工作也应该满足民之所需,关心民之所忧,尽量做到利民便民,这样的为民司法才是群众真正渴望和期盼的。
    第一次写学习心得,或许第一次会略显笨拙和浅薄,但却是内心最真实的想法,表达了对群众观点和为民司法的浅显认识,即思想上的牢记和行动上的践行。因为不管是隽永信条,还是科学理论,亦或是活动方案,我认为对于一切事物,最基本的都需要从思想和行动上把握。于是乎,忆兮群众观点,行兮司法为民,望君皆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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