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坚守者:“五个严禁”的基层自律之路

  发布时间:2009-10-16 15:00:03


    有人说,“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是选择了孤独”。法官的孤独不是寂寞,不是闲暇,不是无聊,更不是惘然,而是一种对法律的坚守。那法庭上唇枪舌剑之间的中立,那办案中对客观真实的法律回归,那裁决中对法律条文的理性阐述,那交往中对距离的谨小慎微,无不透露着法律坚守者的孤独。但仔细想来,这种孤独何尝不是一种美丽!

                                    一、“三个百分之八十”后的现实之痛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首都的守护者”。基层法官是我国法官的主体,也是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体。长期以来,基层法院法官在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据统计,目前,基层法院的数量占据全国法院总数的80%,基层法官人数占全国法官总数的80%;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数占全国法院审理案件总数的80%。

    “三个百分之八十”背后是基层法官与群众众多接触;在社会的转型期,法律作为最后的社会调节器,各种矛盾纠纷自然都涌向基层法院。随着诉讼费标准的降低,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和中西部较大城市的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数已经出现大量上浮情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数也必将出现较大增幅。法官办案压力大已得到社会的认可,但与之对应的却是基层法院政治地位低,法官物质待遇差。当前社会,法官职业所承受的压力要远远高于其他职业。从接待来访到立案、开庭、审理、执行案件以及庭外调解矛盾纠纷,经常面对的是当事人的喋喋不休、哭喊吵闹甚至是暴力事件。在正常的生活中,法官的心理压力超负荷已是无可争辨的事实。

    法官也是凡人,在工作压力与工作待遇相对失衡的情况下,基层法官突破“五个严禁”的规定,减轻现实之痛,似乎有了“合理的借口”,但正如中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在与中国法院网网友在线交流时所说的那样:“待遇问题不是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从我们现在的情况看,虽然法官的待遇不高,但是我们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法官都是严格依法办事的,都没出现腐败问题。”

                                   二、“两位基层法官感悟”后的现实之美

    真正廉洁的基层法官不但绝不会因为待遇不高而违反“五个严禁”,相反,在现实之痛中却看见孤独的坚守者们那朵职业操守和素养之花最为芬芳。

    记得一名在基层法院工作的老法官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是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在法院工作将近二十年了,对这个群体的喜怒哀乐是了解的,熟悉的。在这里,我希望以已之感受描绘出这个群体的精神状态。他们是基层法院的法官,为人父母,还要孝敬双亲,要完成自己的审判任务,他们没有优厚的待遇,有时也得不到社会应有的尊重,但他们的眼睛是那么沉静,他们愿意通过自身的努力填补法律实践的空白,他们认为这是在尽自己的本份。廉洁自律对一名法官来说是一项基本的职业要求,而他们的感情之丰富和眼光之长远不仅如此。”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在回答某记者提问时曾这样说到:“一名优秀的律师可能拥有百万或千万的家产,而一名合格的法官只能拥有洁白朴素的生活。我是党培养的一名法官,我甘愿在法官的岗位上做好每一天的工作。”

    两位在基层法院工作多年的优秀法官说出了广大基层法官的真实思想。在基层法官这个群体中,廉洁自律与自我教育,已经是他们生活中的一种习惯,不是高高在上,而是贴近人心。他们甘于洁白朴素的生活,并且相信这样的生活同样可以散发出品质的馨香。

                                   三、“五个严禁”下基层法官的自律之路

    “自律之花”的美丽需要精心呵护,这种呵护不但包括外在监督即人大的常规监督、“两会”期间的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为形式的个案监督、党委系统的纪委、政法委、组织部门的监督、以及检察院的监督、媒体的监督等多种形式还包括以法官为本、以法官的社会良知、职业道德、审判规律为要素的自律机制。基层法官自律也就是基层法官通过自觉学习和工作实践,明确自己作为一个基层法官在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职业角色,提高职业道德认识水平,加强自身修养,在实践中力行公正裁判。“五个严禁”下的“自律之花”常开,还需基层法官常怀自省、自励、自警、自制、自重之心。

    首先,要加强学习,常怀自省自励之心。自省就是努力提升自已的党性修养和职业素养。能够按照党中央以及上级法院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检查自己。“常怀律己之心,深畏法度之威”, 懂得基层法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自觉做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做的。接受时代的锤炼,做到环境优劣、职务高低一个样,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自励就是要时刻勉励自己不断加强学习,树立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理念。“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新时期的基层法官,只有加强学习,才能自觉抵御来自社会各方面不良因素的干扰与诱惑,真正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案。而要加强学习,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政治理论学习,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就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就必须加强司法实用技巧的学习和归纳。不断学习,牢记“三个至上”,努力使“五个严禁”入耳、入脑、入心。

    其次,要善于约束,常怀自警自制之心。自警即严格约束自己;自制即克制自己。我们的社会还是人情社会,而全国基层法院的触角直接接触社会的各个角落,基层法官与群众的接触面在法院系统也最为宽延,基层法官在办案中,面临的“关系案”、“人情案”的数量也颇为丰富,大有地球都太小之感。这时就需要我们的基层法官在行使国家赋予的司法权时,要有意识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决不能滥用权力、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勤勉敬业,谨言慎行,廉洁奉公,抵御诱惑。对内要不为物欲所惑,不为情欲所动,不为权欲所迷,不为名欲所累;对外要不为权势所逼,不为穷困所迫,不为名利所诱,不为人情所累。对来自当事人方面的好处绝对不能收受,与手中权力有关的利益绝对不能贪图,对有损公正、有违法纪的关系绝对不能照顾。

    最后,要牢记宗旨,常怀自重之心。自重即注意自己的言行。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执行权的人员,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掌握着经济利益的归属等裁判大权。而基层法院人数多,受理案件多,基层法官岗位重要,责任重大。因此,基层法官要时刻注重自身修养,并具有良好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品行意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基层法官要不断清除自身思想上的政治杂念,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永保两袖清风,一身正气,靠人格的力量、道德的典范和过硬的法律素养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信赖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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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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