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10月25日上午,井冈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座无虚席,被告人尹某涉嫌挪用公款罪在此开庭审理。井冈山市龙市镇、新城镇、葛田乡的村支书、主任等30余人旁听了该案庭审,接受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尹某在担任村民小组会计期间,利用其协助政府从事征地补偿款工作及负责村小组新农村建设资金的职务便利,多次擅自挪用公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进行营利活动。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过程中,尹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清晰地再现出来,给旁听席上的村支书、主任敲响了警钟。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以后在工作中,要以案为鉴,警醒自己远离职务犯罪,筑牢拒腐防变防线。龙市镇龙市村袁主任说:“庭审以直观的形式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提醒我绝对不能有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