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美丽因与大海有感情纠葛想出气,却误将他人车辆砸坏。近期,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判处美丽单处罚金5000元。
2015年12月24日晚上,美丽入住某宾馆,次日凌晨5时左右,美丽独自从宾馆出来,因为与大海有感情纠纷,美丽来到大海住处,发现大海平时开的小轿车停在楼下,美丽误以为该车为大海所有(该车实际所有人是被害人洪科)。为了出气,美丽先对该车右前轮放气,后来又用石头数次砸前挡风玻璃和发动机罩。经认证,车辆维修费计9278元。2016年1月19日,被害人洪科对美丽出具了谅解书,并表示放弃要求美丽赔偿自己损失的权利。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美丽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价值927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美丽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应从轻处罚。美丽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