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于2017年3月3日上午10:30时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位于井冈山市龙市镇龙江路64号1-201室房产一套。房产证号为:15862号,1999年建成,砖混结构, 建筑面积:120.83㎡。起拍价:230000元。保证金5万元。
二、竞买报名登记:已缴纳保证金者,于拍卖会前半小时在拍卖现场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持缴款凭证、缴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同时交纳报名资料费300元(不退)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日在标的现场。
四、拍卖地点: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庭
五、报名须知:
有意竞买者,请在2017年3月2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5万元缴入法院指定帐户(开户名称: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井冈山支行,帐号:1509217629000030423。(以报名时间截止前实际到账为准)
竞买成交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标的款缴入上面法院指定帐户(开户名称: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井冈山支行,帐号:1509217629000030423)。其竞买保证金转抵等额成交款;未竞得者,如无违规行为,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凭证、身份证明到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六、联系电话:
井冈山法院贺主任 0796-6890865
拍卖公司:0796-8112366、15779621055 夏女士
备注:欢迎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网址:www.rmfysszc.gov.cn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