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与被告未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法官,我来打官司,什么时候能拿到租金?”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向法官咨询道。
3月20日开始,陆续有村民来到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要求立案。据悉,他们都是井冈山市厦坪镇某村的村民,王某在该村小组租用土地种植苗木,截至2016年底已有4年未付租金,且王某拒接村民电话,村民们见收租无望,便想趁春耕开始种植粮食,可苗木未予处理,土地有待复耕。此外,部分村民在王某的苗木基地务工,至今未拿到劳动报酬,村民们协商无门,遂纷纷前来法院咨询立案事宜。
考虑到案件涉及30余户村民,百余亩农田,关系农民切身利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剑勇及立案庭庭长彭丽决定上门为村民提供立案服务。
3月27日下午,李剑勇、彭丽及书记员驱车来到该市厦坪镇某村,并邀请了该镇政府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彭丽向集中在村小组长家的村民发放《诉讼指南》,为村民详细讲解如何写好《民事起诉状》,起诉需提交的材料等,并释明诉讼风险。“老乡们,你们起诉要确定适格的被告,与王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被告为王某;与林业公司签订合同的,被告为林业公司”,彭丽耐心地向村民解释,并留下立案咨询电话及“12368”司法服务热线电话,一旁的村民听后频频点头。法官现场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20余名村民围在两名法官身旁进行法律咨询,法官逐一解答了村民的提问,并前往实地勘察土地情况。
井冈山法院为便利群众诉讼,对特殊困难群众开辟上门立案绿色通道,减轻群众讼累,解答群众咨询,有效解决群众诉讼难题,尽力化解矛盾纠纷,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据统计,该院1-3月上门立案11件,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7.25万元,诉前调解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