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支行与被执行人井冈山市远健鞋业有限公司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井冈山市远健鞋业有限公司所有资产,经三次公开拍卖均告流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依法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对该房产进行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卖标的物如下:
井冈山市远健鞋业有限公司位于井冈山市新城区井冈山大道168号的房产及土地,房产证号(井房权证新城区字第32992,建筑面积约3268.65平方米,井房权证新城区字第28040号,建筑面积约10457.28平方米),土地为工业用,终止日期为2062年8月22日,土地证号(井国用2012第CL569号),面积为22114平方米,整体变卖价12956072元。保证金150万元
二、应买申请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
三、应买申请登记方式:
有意应买者须携本人身份证(法人携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到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办理应买申请登记。
四、保证金交纳方式:
有意应买者须于应买申请期限内将保证金汇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指定帐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井冈山支行,帐号:1509217629000030423),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五、特别说明:
①变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涉及的土地、房产因办理过户手续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②申请期限内如有申请登记应买人的,变卖将以公开递交应买标函的形式进行,公开变卖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技术室:0796-6890865,18970677331贺法官;
备注:欢迎登录吉安法院网jazy.chinacourt.org,《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网址:www.rmfysszc.gov.cn
江西省市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