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12月2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以97的高分,顺利通过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审组的评审,被授予“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    近年来,该院不断加强档案管理争创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了1名专职档案员,建立了兼职人员组成的档案管理网络,明确工作职责。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加大对档案保管软硬件投入,严格按照要求设置了档案干部办公室、借阅室,实现了办公室、借阅室、库房的三分开。
    评审组由吉安市档案局、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井冈山市档案局的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听取该院档案工作情况汇报后,实地察看了档案办公室、借阅室、库房等场所,检查了档案库房和案卷,观看了档案信息化管理演示。
    评审组认为,井冈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机关档案工作,组织完备,档案管理规范,开发利用也是卓有成效。评审组建议该院继续加强科技档案、照片档案以及在档案管理工作上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争取在数字档案建设和电子文件建设上有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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