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5月31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井伟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肖新华、人民陪审员周日复组成合议庭,审理被告人杨某信用卡诈骗罪一案。
上午10:00,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在法庭调查阶段,杨某表示自愿认罪,审判长陈井伟向其宣读了当庭自愿认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法律后果,并再次确认其是否自愿认罪。之后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引导双方围绕恶意透支的构成要件进行辩论。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经审判长的教育和引导,杨某感叹道:“法官,我错了,以后要做个诚信的人”。整个庭审程序有条不紊、规范高效,展现出很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维护了法律权威。
井冈山法院“一把手”审理该院首例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案件,起到了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院庭长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有利于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统一裁判尺度。进入法官员额的院领导办案量要求达到该院法官平均办案量的50%。据悉2017年5月,院领导一审案件收案17件,同比上升750%,院庭长人均办案18件,院庭长办案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