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套现信用卡 触犯信用卡诈骗

井冈山法院院长办结入额后首件案件

  发布时间:2017-06-30 15:11:13


    井冈山法院网讯  6月29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井伟作为主审法官办结了入额后首件案件。该案是一起案由为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案件,经过庭审调查、控辩双方辩论等程序,法庭认定被告人杨某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1年11月杨某某向井冈山市某银行申领贷记卡,银行审批同意办卡并初始授信额度为10000元,因杨某某办卡后消费较多,其申请提升额度至30000元。2015年8月21日,杨某某刷卡套现21000元,后未归还,银行发出帐单催收信,发现被告人杨某某留存的电话已停机,无法联系,其工作人员携带贷记卡透支催收通知书先后于2015年12月11日、2016年1月13日、2016年3月10日来到杨某某家中,留置送达了催收通知书并向杨某某家属告知了其欠款的事实。2016年9月23日,杨某某归还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共计人民币32269.元,同年9月26日,杨某某自动到井冈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三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从轻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法院判决前,被告人杨某某已偿还透支的全部款项及利息,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司法改革施行以来,井冈山法院组建了6个审判团队,陈井伟加入刑事审判团队。根据该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意见,院长办案量应达到本院法官办案平均量的7.5%,至今陈井伟已办理2件案件,院领导办案已成常态。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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