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保护交通事故现场救助伤者

  发布时间:2017-07-18 15:16:46


    井冈山法院网讯  7月13日下午,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干警路遇交通事故,积极保护现场,救助伤者。

    下午5时,井冈山法院干警汪金勇、陈韬在古城镇办理完执行案件返回单位,途经古城镇坳头村发生交通事故,陈韬立刻靠边停车,两人下车查看伤者情况,及时询问小车驾驶员事故发生经过,据悉,事故系小轿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翻倒在路边草地上,摩托车车主躺在地上,头部流血。陈韬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和“122”交警报警服务台,告知现场事故情况和伤者情况。为避免来车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陈韬将警车停靠在距离伤者正后方3米远的位置,亮起警灯及双闪灯,并在警车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在急救中心和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尚未到达之际,法院干警积极在现场疏散过往车辆,引导司机不要逗留,保证交通顺畅,同时告知围观群众远离伤者,保持空气流通。

    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汪金勇、陈韬帮助医护人员将伤者抬上救护车,积极安抚伤者家属的情绪。交警到达现场后,法院干警协助交警寻找现场目击者、开展现场勘查工作。待现场围观群众基本疏散,交通恢复正常后,法院干警才离开现场。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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