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毛贼跨越千里盗车 24小时归案终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7-07-26 09:06:59


    井冈山法院网讯  随着交通的便利,异地作案的刑事案件逐渐增多,大胆毛贼竟乘坐火车至千里之外盗车。7月20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王某、陈某通过一个专门交流盗车和销车的QQ群相识,两人便密谋由王某盗车,陈某销车的犯罪计划,陈某预先支付了500元给王某。1月7日晚,王某乘坐火车到达江西省井冈山市。1月8日17时,王某在井冈山火车站站前广场选中一辆起亚K2轿车,并拍摄该车视频,将车况通过微信发送给陈某,陈某表示同意。王某便利用事先准备好的开锁工具强行打开车门,使用专门工具发动轿车,随后驾车开离井冈山市,途径遂川县时更换车牌继续行驶至广东中山,陈某支付王某400元路费,王某找到陈某后将车交予他。1月9日16时许,广东中山民警发现该被盗轿车,将二人抓获归案。经鉴定,该车价值57359元。6月13日,王某赔偿了被害人李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陈某共同盗窃他人财物计57359元,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陈某虽然没有到案发现场,但事先与王某通谋,约定自己负责销赃,并在盗窃实施的过程中提供了帮助与支持,以盗窃罪共犯论处,陈某辩称自己没有参与盗窃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陈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在量刑时予以考虑。王某、陈某在被判处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王某、陈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被盗车辆已被追回,王某已赔偿被害人,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王某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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