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村民大打出手 居然只为一块菜地

  发布时间:2017-08-02 09:50:03


    井冈山法院网讯  因一块八十平的菜地,同村村民召集双方家人打起了群架,导致有人受伤,菜地里的菜也全部都被毁坏。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说理下,终于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从2016年11月起,被告罗某平就总到原告罗某昌家挑起事端,认为原告家一块近80平的菜地是自己家的,并指使三个儿媳妇上门斗嘴闹事。2017年1月22日,被告运来水泥砖,指使其三个儿媳妇和三个儿子共7人,强拆原告家菜地篱笆,请人砌水泥砖墙,警察及时赶到才得以平息。2017年2月2日,被告指使其妻子去原告家菜地私种橘苗,再生事端;次日,原告发现被告私自铲除原告菜地蔬菜作物,便前去阻拦,原告之子在一旁拍照留证,被告之妻便用田铲敲原告之子,造成原告之子桡骨骨折和左手软组织挫伤,后警察赶到现场。在去派出所的路上,被告又打电话叫其亲属们用水泥砖对原告菜地进行毁坏,致使菜园的蔬菜全部毁坏。

    该案件的伤人事件被井冈山市黄坳派出所调解结案,调解内容为:“一、被告之妻向原告之子赔礼道歉,并一次性支付医疗费等费用壹仟陆佰元整,支付方式:当场支付。二、双方纠纷到此为止,土地使用维持现状,原告家继续耕种,土地争议问题双方需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处理。三、双方不得因此事再生纠葛。”

    可八十平被毁掉的菜还没有解决,于是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在法官的耐心解释之下,被告终于意识到了自己通过暴力解决问题的错误。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罗某平赔偿原告罗某昌农作物损失、照片冲洗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3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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