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之年三起诉 要与老伴把婚离

  发布时间:2017-08-23 16:10:17


    井冈山法院网讯  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老人无论是从身体健康还是从心理上、生活中均需要有人陪伴,相互照顾。一位耄耋老人三年内第三次起诉到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今年已经82岁的陈建设与75岁的老伴邓秀秀是在1962年的时候认识并结婚的,婚后生育了七个子女。两人婚初感情还好,但之后发现性格不和,经常因为生活琐事而产生矛盾。出于对孩子和家庭的责任,两人坚持一起生活了数十年,直到小孩都成家立业之后,陈建设和邓秀秀也分开居住,但是还是经常由于种种原因发生争吵。

    2015年10月份,陈建设向井冈山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的调解下选择了撤诉。2016年6月陈建设再次起诉离婚。法院考虑到两人结婚已经五十多年,生育了共同的子女,而且邓秀秀也表示对家庭很珍视,不愿意离婚,认为人生难得老来伴,夫妻双方应该对婚姻更加珍惜,且在上次撤诉之后,夫妻关系并没有恶化,因此判决不准离婚。谁料想,2017年的6月27日,陈建设拿着写得密密麻麻的起诉状又一次来到了法院,再次要求离婚。

    只有真的对婚姻失去了信心和希望才会在这样的年纪还这样的坚持,三次到法院起诉离婚,可见老人家离婚的决心。经过调解、庭审等程序,最后井冈山法院依法判决陈建设与邓秀秀解除婚姻关系。陈建设来法院领取判决书的那一天,不知道是因为年老还是因为激动,他的手是颤抖着的,眯着眼睛认真的“研读”着判决书上的每一个字。干警小谢忍不住内心的好奇,过去问他:“爷爷,您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怎么就不能再熬过这最后的一段路程?”他眯着眼睛抬头看着小谢,缓缓地说道:“在婚姻中磕磕绊绊了一辈子,送走了老人,养大了子女,该完成的任务都完成了,剩下的岁月不多了,也不想再委屈自己了”。

    一纸判决书,还他自由。让他在人生最后的一段日子里,不再是为了父母、为了家庭、或者为了孩子而活,而是真正的为了自己活一次。(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井法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