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有人说孩子是维系婚姻关系的桥梁,有人说名存实亡的婚姻没必要再挽留。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调解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郭某男和被告徐某女自愿离婚,二人养子归徐某女抚养,郭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并支付分手费16万元。
郭某诉称,因结婚多年未能生育自己的小孩,两人之间的感情日益变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徐某则不同意离婚,其称两人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为解决生育小孩的问题,去做过试管婴儿,孕婴失败后,又领养了一个小孩。
承办法官通过列举案例,阐述婚姻的真谛,征求孩子的意愿,让徐某渐渐明白这段婚姻已无可挽回,郭某也觉得应该多给对方补偿,于是双方自愿达成上述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