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9月6日,井冈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推动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议》,支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维护法律尊严。
一是增进社会共识,及时协助执行。切实提高单位和个人对解决执行难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负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依法及时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执行案件的处理。
二是发挥主体作用,提升执行质效。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加强执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教育和素质能力培训。完善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制度,通过网络查控、悬赏执行等措施,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立案审判阶段,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强化诉讼和执行风险告知及财产保全提示;审判阶段作出裁判时注重裁判内容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有序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建立以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制,充实执行力量,加强执行工作警务保障。
三是形成综治格局,发挥工作合力。单位及个人应当自觉配合、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各级人民政府带头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负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支持、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不得推诿、拖延、阻碍执行。负有信用惩戒职能的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要主动将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公检法加强协调配合,联合打击妨碍执行违法犯罪行为工作。
四是加强支持监督,实现良性互动。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作出决议等,依法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检查机关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支持人民法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新闻媒体通过报道典型案例、直播执行现场等,为解决执行难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范围。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及时纠正确错误的执行案件,实现内部纠错与外部监督的良性互动,确保执行权依法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