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喜获全市法院多项荣誉

  发布时间:2018-03-16 10:29:05





    井冈山法院网讯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获得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的多项荣誉。井冈山法院被评为2017年度创建“群众满意人民法院”先进单位,获得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先进单位”。该院执行局获得“集体嘉奖”,该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肖如兵荣立个人三等功,研究室主任杨程捷获得个人嘉奖。

    2017年,井冈山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精心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开展“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05件,结案1495件,同比分别上升25.9%和46.2%,结案率为99.3%。审判质效排名位列全省第一。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亮点。积极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为井冈山“红色引领、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成立全省首个生态旅游法庭。构建“生态旅游审判110”。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探索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参加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与扶贫挂点村古城镇古城村45户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为实现“红色最红、绿色最绿、脱贫最好”贡献司法智慧。

    二是在争创一流上有新发展。2017年审判质效位列全省第一,群众满意度排名居全省前列。我院细化争创一流举措,将任务分解到人,对照争创目标,着重找亮点、补短板,在总结优秀经验的同时,亮品牌、树标杆。

    三是在司法为民上有新作为。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开通便民立案绿色通道;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群众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官驻村”活动,做到“村村有法官,事事有调解”;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做好困难申请人司法救助工作。

    四是在攻坚执行上有新成效。执行“三率”保持全市前三。对外,加强部门联合,形成执行合力;对内,加大强制力度,创新执行举措,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是在深化司改上有新举措。严格依照法官遴选程序,选出首批员额法官17名;完善审判团队运行机制,细化办案“权力清单”,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落实司改配套措施,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加快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保障建设。

    六是在智慧法院上有新突破。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及使用,6个科技法庭全部投入使用,“收转发E中心”实现案件收、转、发基本覆盖,2017年实现首起跨域立案,“四大公开平台”让“阳光司法”变得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

    七是在扫黑除恶中有新动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统一部署有序开展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横向联系。坚决贯彻“打早打小”和严打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罪。

    八是在基层基础上有新成果。按照“五化三美”要求,我院积极推进基础建设标准化、装备设施信息化、人员管理规范化、矛盾化解多元化、品牌创建项目化,全面推进法庭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双达标”。茨坪法庭荣获了2017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12-2017年度全省优秀法庭”等荣誉。

九是在队伍建设上有新风貌。强化政治素质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注重司法能力提升,加强干警履职能力的培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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