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听力语言存障碍 法官温情“慢审理”

井冈山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听力语言障碍人士盗窃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8-03-23 10:21:56



    井冈山法院网讯  “法官,他说他会改正,出狱后要回家照顾老父亲,帮父亲干农活”,手语老师看完被告人曾某做的手势后向法官翻译道。3月22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听力语言障碍人士盗窃罪案件,被告人曾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7年12月6日曾某从某酒店步行至某超市。发现一位女士上衣口袋里有部手机,临时起意想偷走手机,于是趁这名女士在挑选辣椒时,将其放在上衣口袋内的手机拿出放入自己口袋。离开超市后,曾某将盗得的手机在路边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名男子。卖得的钱用于个人消费。次日,曾某在井冈山火车站被井冈山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井冈山法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为曾某指定辩护律师。庭审过程中,肖法官将庭审节奏放慢,并适时提醒公诉人和辩护人放慢语速,手语老师与曾某交流顺畅,曾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在曾某做最后陈述时,法官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结合情理法苦口婆心地教导曾某。肖法官说:“你以后不能再犯罪了,要寻找一份工作自食其力,回报国家和社会对你的宽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经手语老师翻译后,曾某表示非常感谢法官,自己会改正,不再犯罪。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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