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因对离婚不满心怀恨意,男子因琐事棒打前妻,最终触犯故意伤害罪,受到刑事处罚。3月28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四个月。
2017年6月,李某与邝某协议离婚。同年12月7日,邝某和儿子到李某的住处搬取柴火时,李某就柴火的归属权与邝某发生争吵,并拿起一根柴火殴打邝某,打伤邝某的右手手掌和右耳。经鉴定,邝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对李某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